党内制度
一、党内选举制度是由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制度。它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党内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侯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选举人有了解侯选人情况、要求改变侯选人、不选任何一个侯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虚报票数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党内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三、党内选举有两种形式:第一,就选举人参与选举的形式而言,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就是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就是按一定比例,先由党员选举出代表,再由代表投票进行选举。对党员人数比较少,党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熟悉的某些选举可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对涉及党员人数比较多,范围比较大的某些选举则应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第二,就侯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多少而言,又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等额选举是指侯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择。差额选举是指侯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差额选举,既可以直接采用侯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侯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选举权利。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二、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四、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五、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六、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一般每年都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本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本所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民主生活会次数。
二、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做出个人牺牲的表现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做斗争的情况。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组织委员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支部委员会在事先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支部委员会在会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
四、支部全体党员应当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委员会请假。
五、 在民主生活会前,支部书记(支委)应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六、支部书记应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有关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情况。
七、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作完自我批评后,支部书记应发动党员客观、全面地指出该党员的优点、缺点。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对问题较多的党员,应重点剖析原因,重点评议,重点帮助。
八、民主生活会后,每个党员应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支部成员应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九、支部应指定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出席情况、缺席原因、会议的情况等。
一、本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本所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民主生活会次数。
二、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在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做出个人牺牲的表现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做斗争的情况。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组织委员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支部委员会在事先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支部委员会在会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
四、支部全体党员应当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委员会请假。
五、 在民主生活会前,支部书记(支委)应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六、支部书记应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有关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情况。
七、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作完自我批评后,支部书记应发动党员客观、全面地指出该党员的优点、缺点。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对问题较多的党员,应重点剖析原因,重点评议,重点帮助。
八、民主生活会后,每个党员应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支部成员应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九、支部应指定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出席情况、缺席原因、会议的情况等。
汇报报告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三、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四、党支部、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五、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六、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八、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员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一、支部委员会每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报告。
三、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四、党支部、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五、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六、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八、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员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领导人员谈话制度
一、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情况。
二、有重点地针对群众反映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纪律、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问题时,及时谈话提醒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发现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工作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 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五、 干部调任、转任、轮岗或降职、处分等,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六、 谈心方式采取“党员互谈”、“干群恳谈”、“上下交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了保证谈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活动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一、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情况。
二、有重点地针对群众反映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纪律、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问题时,及时谈话提醒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发现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工作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 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五、 干部调任、转任、轮岗或降职、处分等,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六、 谈心方式采取“党员互谈”、“干群恳谈”、“上下交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了保证谈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活动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谨慎地抓好,在每年建立一定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的基础上,每年至少要推荐和挑选2—3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把发展党员和培养单位后备干部结合起来。
二、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要指定人员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方向。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员中择优确定,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部门上报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发展时间、工作表现等情况,经上级指示党委部门审核把关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四、党组织要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考试。
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一年满后,党组织进行讨论,要注意征求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入党公示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主要表现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六、公示后由上级党委部门找发展对象谈话,召开党员会议,党员会议要有应到会的80%党员参加,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超过半数的原则。就是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同意接收”或“同意转正”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未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内),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转正为正式党员” 的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由各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各村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集体审批。
七、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实行票决,到会数要求与发展预备党员一样,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八、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失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谨慎地抓好,在每年建立一定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的基础上,每年至少要推荐和挑选2—3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把发展党员和培养单位后备干部结合起来。
二、党支部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要指定人员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方向。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员中择优确定,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部门上报积极分子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发展时间、工作表现等情况,经上级指示党委部门审核把关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四、党组织要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考试。
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一年满后,党组织进行讨论,要注意征求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入党公示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主要表现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六、公示后由上级党委部门找发展对象谈话,召开党员会议,党员会议要有应到会的80%党员参加,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超过半数的原则。就是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同意接收”或“同意转正”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未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内),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转正为正式党员” 的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由各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对各村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集体审批。
七、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实行票决,到会数要求与发展预备党员一样,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八、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失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党员教育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二、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
2、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3、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4、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一、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二、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
2、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3、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4、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广播电视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2、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机关党员看服务意识是否强。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5、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形势下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三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以来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4、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支委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对党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报局党委审阅。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或推荐给局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广播电视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2、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机关党员看服务意识是否强。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5、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形势下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三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以来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4、提出评议意见。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支委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对党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报局党委审阅。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或推荐给局党委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党员缴纳党费制度
一、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二、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必须使用人民币(包括硬币)交纳党费,不能用任何代价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代价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实施办法
1、根据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文件,同大组字[2008]4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路的条例>的通知»的通知],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加“保留补贴”加“绩效工资”减“税款”,基数为3000元以内的(含3000元),月交纳比例为0.5%,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0.5%,基数为3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月交纳比例为1%,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1%,基数为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含10000元),月交纳比例为1.5%,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1.5%。
2、离退休干部,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临时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元。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一、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二、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必须使用人民币(包括硬币)交纳党费,不能用任何代价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代价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实施办法
1、根据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文件,同大组字[2008]4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路的条例>的通知»的通知],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加“保留补贴”加“绩效工资”减“税款”,基数为3000元以内的(含3000元),月交纳比例为0.5%,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0.5%,基数为3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月交纳比例为1%,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1%,基数为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含10000元),月交纳比例为1.5%,月交额等于基数乘以1.5%。
2、离退休干部,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临时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元。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内监督的内容如下:
1、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分配的工作任务。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能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4、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5、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监督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生活情况,应向上级组织报告。
2、督促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
3、了解掌握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局党组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诫勉。
4、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领导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一、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内监督的内容如下:
1、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2、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分配的工作任务。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能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4、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5、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监督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生活情况,应向上级组织报告。
2、督促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
3、了解掌握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局党组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诫勉。
4、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领导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支部各岗的岗位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档案馆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4、 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从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转接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档案馆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搞好党报、党刊以及党建学习资料的管理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档案馆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4、 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从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转接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档案馆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搞好党报、党刊以及党建学习资料的管理工作。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一、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同时要关心全馆工作,维护和参与集体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既要敢于领导、敢于负责,又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二、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党组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
1、召开党组会议,应列出会议议程,提前通告会议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2、决定重要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加,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
3、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表决出现较大分歧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意见不同的双方人数相近或相等,且情况特殊不允许再议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表决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要记录在案。
四、党组成员应按照分工贯彻执行集体的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必须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如在执行中出现新情况,应及时提出复议请求,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前,仍须执行原决定。
一、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同时要关心全馆工作,维护和参与集体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既要敢于领导、敢于负责,又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二、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党组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
1、召开党组会议,应列出会议议程,提前通告会议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2、决定重要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参加,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
3、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表决出现较大分歧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意见不同的双方人数相近或相等,且情况特殊不允许再议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表决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要记录在案。
四、党组成员应按照分工贯彻执行集体的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必须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如在执行中出现新情况,应及时提出复议请求,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前,仍须执行原决定。
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由于xx同志任组长,xx、xx为监督员。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监督单位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真实、有效;
2、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修改;
3、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利益;
4、协调处理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按照规定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
1、监督党组织及负责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
2、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4、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由于xx同志任组长,xx、xx为监督员。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监督单位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真实、有效;
2、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修改;
3、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利益;
4、协调处理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按照规定聘请一定数量的党务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
1、监督党组织及负责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
2、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4、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要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四、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全体党员。
五、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或者新闻媒体等。
六、重要情况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要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四、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全体党员。
五、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或者新闻媒体等。
六、重要情况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办公室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8、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9、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办公室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